4.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危险路段、黑点、盲点路段整治、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违法超车、停车、酒后驾车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开展部署情况;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自查自纠、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开展部署情况等。
5.非煤矿山、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学校等各重点行业日常监管、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及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无证和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或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或抗拒安全执法以及不顾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从2011年10月下旬至12月底,分三个层面同时开展:
1.企业自查自纠和各单位检查。各企业对照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对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每月必须有书面总结材料)。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本辖区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2.县安委会各专业办专项督查检查。按照“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管许可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县安委会各专业办制定本行业专项督查检查方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水路客、货运输、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施工建设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农牧局负责全县农机和渔业船舶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县学校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全县文化娱乐场所、音像和旅游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森林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防雷等行业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