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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3)继续深入开展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为重点的宣教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积极参与“安康杯”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等内容,任缺一项均不得分;未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不得分。

  (4)“三项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调整充实安监力量,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两名以上人员取得执法资格,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职人员配备不足、职责不明确各扣2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扣1分,持证人员不足两名扣1分,无必备的办公用品(如办公场地、电脑等)各扣1分。

  (三)重点工作(5分)。

  未按要求完成阶段性重点工作,每差一项扣2分。

  (四)安全生产专项督办、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10分)。

  对县政府及县安委会督办、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必须按时按质督促完成,办毕要有书面回复。未按时完成交办、督办任务及隐患任务分解的扣10分;已办毕无回复资料,每1件扣3分。

  二、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安全专业办公室(100分)

  (一)考核控制指标(20分)。

  1.每发生1起事故扣4分,占市对县考核控制指标的每起加扣4分。

  2.每死亡1人扣5分,占市对县考核控制指标的每死亡1人加扣10分。

  3.每发生1起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的“一票否决”)。

  4.每发生1起较大事故扣20分。

  5.每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二)日常工作监督管理(60分)。

  1.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无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扣1分,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1分,未落实领导“包保”责任扣1分。

  (2)认真贯彻黔府办发〔2009〕30号、黔府办发〔2009〕3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制订年度考核办法,层层签订责任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未制订年度考核办法扣1分,对所属股室责任不明确的,每差一项扣1分;每差1份责任书扣0.5分(以抽查为准);无考核资料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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