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健全沿江、沿海化工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化工企业生产工艺本质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建立沿江、沿海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动态分析数据库,完善化工事故隐患评估分析排查方法,进一步提升沿江、沿海化工园区企业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在化工企业强制推行危险工艺安全自动化控制系统,在城市中心和人口密集区域强制推行加油(气)站、易燃易爆危险品储罐和罐车阻隔防爆技术。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大型采空区、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水害、高含硫油气田、报废油气井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建设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等安全避险系统。
(五)职业危害防治工程
开展全省职业危害状况普查,摸清职业危害的底数、分布状况、危害程度,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建立全省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职业危害数据库。以防治粉尘和高毒物质为重点,实施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建立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制度,对职业危害重点企业实施分级监测。加强职业危害防治、检测技术研发与应用,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省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检测检验)机构,指导和推进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预防控制。“十二五”期间,实现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70%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9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体检率达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全覆盖,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六)安全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工程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建设全省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工程,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支撑体系职业危害等3个省级实验室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科技项目评比工作,加大安全科技奖励力度,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快安全技术项目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客汽渡船舶必须安装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60马力以上海洋渔船必须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10人以上(含10人)海洋重点渔船必须安装卫星通讯监控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必须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必须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瓶必须安装电子条码识别系统。
(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国家级南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2个一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设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决策平台。根据行业特点,科学规划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布局,整合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建立化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矿山、海洋渔业、职业危害等7个省级应急救援综合基地。加快建设以信息、资源和技术共享为特征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技术支撑平台,完善关键技术和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达对重特大事故防范有效、预警及时、反应快速、救援有力。2012年底前,完成13个省辖市和一批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建设任务。在全省化工集中区建成专门消防站,2012年底前,验收达标率达100%。在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兼)职安全应急救援队伍。
(八)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省际和国际的合作交流,积极学习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和理念,积极参与全球性、区域性的安全合作,提升我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整体水平。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安监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安监机构工作条件,补充配备现场监管执法装备。实施“金安”2期工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持系统,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系统和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依托现有资源,规划建设省级重大危险源及隐患评估监控机构。
(九)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加强省级和区域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在扬州、南通、盐城、常州等地建设集防震、防火、交通等安全教育为一体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基地,借鉴国际先进模式,以声光电、多媒体、虚拟现实等技术建立交互式教育警示训练平台。开展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的“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十二五”期间,实现达联合国标准的国际级示范社区1个,以及国家级示范社区10个、省级示范社区30个、市级示范社区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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