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制订安全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发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安全评估认证等咨询服务业,大力培育安全监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专用设备等安全产业。
专栏4 安全产业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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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与装备: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装置、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技术与装备;煤矿瓦斯治理、危险化学品爆炸抑制、城市轨道交通风险控制等重大事故防治技术与装备等。
安全咨询与服务:面向各级政府、各类工程项目和中小企业的安全规划、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与管理咨询等安全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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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充实、优化、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积极鼓励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安全生产决策、立法、标准制(修)订、事故预防、应急救援、事故鉴证与分析等方面的作用。组织专家开展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防治基础理论研究,以及煤矿和非煤矿山灾害预测控制、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粉尘与高毒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等防范重大事故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
健全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积极作用,大力推动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等各项技术服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检测、化工工艺安全检测、关键设备安全检测相关机构,按照行业分布以及事故态势进行合理布局。
(四)完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立法机制。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江苏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制订和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细则》、《江苏省外包施工及拆建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综合管网及长输管线保护管理规定》、《中小学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等。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订安全生产标准中长期规划,制订、修改事故预防与控制、重大危险源、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与规范。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审定相结合的标准制订机制,建立及时公开、适时修订、定期清理和跟踪评价制度。鼓励大型企业根据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率先制订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企业安全技术标准。推动企业制订落实危险性作业专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在各行业领域对安全问题严重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实行“黑名单”制度,并与信誉、评优、贷款、保险挂钩。建立监管监察执法公告公示制度,推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政务公开,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项目审批、监察执法、安全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务信息。建立对执法效果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制度和执法文书。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建立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指挥机构,做到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功能全面、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反应快捷,运转高效、成本合理。健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救援队伍之间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强化各地安全生产应急预警,及时发布地区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高危行业企业特别是化工、煤炭等生产企业,原则上都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器材,以便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高危行业企业要与有资质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