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五”时期进入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
“十二五”是江苏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也是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好转的大趋势不会改变。在新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妥善解决长期积累的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大事故未能杜绝,较大事故时有发生。2010年,全省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712起,死亡5729人。部分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职业危害事故多发。
--安全生产基础不够扎实。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设备老化陈旧,工业技术落后,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煤矿、海洋渔业等行业领域产业发展方式亟待转变;交通运输、能源等行业资源环境承载的刚性约束日趋严格;超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在施工、运行与管理方面的新老安全生产问题相互交织,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
--安全监管监察水平亟待提升。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停留在会议和文件上,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和执法措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基层安监机构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滞后,安全监管责任在少数地方层层衰减;新形势下仅仅依靠严防死守的传统监管监察方式已难以应对各种挑战;现有应急救援基本布局和资源调配还不尽合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人民群众对安全健康权益的期望日益增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大从业人员要求“体面劳动”的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安全监管水平、应急处置效率、安全文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都对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事故预防作为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重要支撑,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化依法监管,继续压降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江苏“两个率先”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统筹各级政府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牢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权。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从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和安全发展能力。不断完善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机制,推动企业、政府和全社会逐步加大安全投入,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平稳好转。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十二五”期间,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得到基本控制,为在全国率先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