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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首批“福建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通知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1.承诺活动由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省有关行业协会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发动所属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和申报。

  2.参加首批承诺活动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高度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重视质量、珍视信誉,积极开展质量信誉建设活动,拥有良好的质量形象、品牌形象和社会声誉,近三年来未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3.为扩大品牌效应和质量诚信度,鼓励和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省级技术中心、获省(市)政府质量奖、获国家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获省名牌的企业积极参与质量信誉承诺活动,成为首批福建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企业。

  4.参加承诺活动的企业要认真填写《质量承诺活动申请表》(附件2),并由企业法人正式签署承诺书(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一式两份,由信誉承诺活动办公室和承诺企业分别留存。《质量承诺申请表》由承诺活动办公室留存。经审核,参与首批福建省工业企业质 信誉承诺活动的企业名单将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门户网等网站进行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将成为首批福建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企业。

  五、监督和管理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承诺企业履行承诺的情况负有监督的责任,接受社会各界对承诺企业的监督,监督投诉机构设在“省信誉承诺活动办公室”,电话:0591-87674023。

  活动组织单位在接到关于承诺企业违背质量信誉承诺的有关信息后,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与投诉人员进行联系了解情况,并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经查实,确实存在违背承诺行为的企业,将根据该行为的性质和影响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对性质恶劣和影响严重的违背承诺行为的企业,将从“福建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企业名单中予以除名,并将有关信息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门户网等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技术进步处 刘少洪 电话0591-87832725

  福建省质量协会(省信誉承诺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程平 联系电话:0591-87674023 信箱:fjzxh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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