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服务。行政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融入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城市建设与管理、民生保障与改善等方面,要更多地关注群众需求,更好地便民利民。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政府决策科学民主,行政管理合法到位,行政执法规范文明,监督机制完善有效,行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将上海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具体是:
--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结构层级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得到进一步优化,政府行政效率通过管理方式手段创新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强化。城市安全管理成为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市民衣食住行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决策规范完善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运行有效,在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制度得到全面、切实的执行。
--保障上海转型发展特别是为建设“四个中心”服务的法律规范健全完善。围绕建设“四个中心”的战略目标,根据上海转型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需求,按规定程序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上海“十二五”以及更长时期的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更为完备的法律规范。
--行政执法的规范度和执行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调整基本适应社会管理需要。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健全,行政执法流程细化明确,执法交叉关系逐步理顺,执法盲区及时消除。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总体上达到规范文明要求。
--行政监督的力度和效能显著提高。各级行政机关接受人大、政协、人民法院的监督更加自觉,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对社会监督的回应更加积极。
--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机制有效运转。社会矛盾纠纷初发阶段,行政机关能够及时发现和关注,行政争议能够纳入行政程序解决,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依法行政成为共识,遵循法律成为普遍行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实现管理理念、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依法妥善处理上海转型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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