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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科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既增强学生体魄、陶冶学生情操,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又增强学生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学生坚韧的意志品质和良好的协作精神,也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性,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认真抓好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具体体现。
  近几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中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仍然是当前学校教育工作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之一,在我市城乡学校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体育和艺术课开课率不足、活动形式单一、教师短缺、资源匮乏等问题。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贯彻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体育、艺术教育的文件精神,摆正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在学校教育中的位置,把中小学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格标准,切实组织好体育和艺术教育课内外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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