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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学校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配足体育、艺术教育设备器材,为实施“2+1项目”提供基本条件。要注重加强体育、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教学计划要求配齐体育、艺术教师,加大专业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体育、艺术教师业务水平和辅导“2+1项目”的能力。要以专职体育、艺术教师为核心,辅导带动一批有业余爱好的专长教师,使他们成为“2+1项目”的参与者和指导者。要合理核定参加“2+1项目”教师的工作量,将教师参加“2+1项目”的训练、辅导计入教师工作量。要充分发挥本地社会资源优势,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利用当地体育场、艺术馆及校外教育机构等社会体育、艺术活动资源,拓展学生文体活动空间;聘请有体育、艺术专长的社会人才担任“2+1项目”辅导教师。
  (三)积极探索“2+1项目”实施方式。
  落实好“2+1项目”,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在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的基础上,把“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创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要充分利用大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通过项目兴趣小组、学生社团、运动队、艺术团等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要围绕“2+1项目”组织开展对抗赛、挑战赛、才艺展演、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的群体性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的激励作用。广泛组织各种文体兴趣活动小组,定期组织校园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参加文体活动搭建平台,让每个学生都从“2+1项目”中受益。要积极组织体育、艺术活动走出校园,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共同营造重视体育和艺术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和安全工作预案,确保 “2+1项目” 实施的科学、有效、安全。
  (四)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1.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将“2+1项目”实施计划、学校设定的项目、学生选择的项目、考核认定程序和认定结果等,向全体师生及社会公示。
  2.诚信制度。建立“2+1项目”的诚信机制。各学校要与参与“2+1项目”的各职能部门和师生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培训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参与“2+1项目”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确保项目实施的公信度、效力、客观、公平。
  4.督查监控制度。市教育局将建立“2+1项目”督查评估机制,对各地各学校“2+1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估细则见附件3),对“2+1项目”实施好的县区、开发区和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好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将“2+1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市对县区、开发区教育综合督导指标,并逐步加大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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