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各学校要精心制定实施计划。中小学校是“2+1项目”的实施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全体教师要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要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员,树立全校一盘棋的思想,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对学生现有的体育、艺术水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指导学生确定好2个体育项目和1个艺术项目,并填写《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考核登记表》,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将学生确定的项目进行汇总,形成《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2+1项目”花名册》 (电子版,用excel制作,见附件2),于1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Emial:2807293@163.com)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起)
  从今年10月起,各学校按照制定的实施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渠道,全面实施“2+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并及时修订完善实施计划。
  (四)考核总结阶段(2012年6月)
  根据“2+1项目”技能评价标准和认定办法,对学生技能进行考核评定,并为每位学生建立“2+1项目”考核档案。
  (五)总结推进阶段(2012年7月)
  1.各县区、开发区,各学校全面总结一年来“2+1项目”实施情况,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形成总结报告。报告于2012年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地、各学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汇总,拟在项目开展好的县区、开发区,学校召开现场会,以此推动全市“2+1项目”深入、持久、健康开展。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2+1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学生运动技能和艺术特长的有效载体,是关乎中小学生和全民族素质提高的重大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这一项目的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2+1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二)统筹体育、艺术教育资源配置。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