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科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办、民办学校:
现将《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
2+1项目”实施方案
(试行)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提高身体素质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全面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1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念,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通过“体育、艺术2+1项目”(以下简称“2+1项目”)的实施,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实施原则
(一)实施“2+1项目”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根据学生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科学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艺术素养的内容和方法体系。
(二)实施“2+1项目”要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积极推进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改革课堂教学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坚持课内、课外相结合,根据需要设立适当的体育、艺术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的要求。
(三)实施“2+1项目”要与学校体育、艺术特色有机结合起来。以学校重点体育项目、体育传统项目、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项目建设为抓手,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体育、艺术活动,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体系,使体育、艺术教育成为学校的办学特色。
(四)实施“2+1项目”要以体育、艺术师资配备及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提高为先导。按照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的需要,逐步配足配齐体育、艺术师资,通过各种业务培训转变观念,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满足项目实施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