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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关府办〔2009〕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省、市对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调整,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县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县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潘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骏(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伍佐东(县安监局局长)

  曾宗涤(县煤炭局局长)

  成 员:蔡隆刚(县发改局局长)

  张志国(县经贸局局长)

  蔡家禹(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文标(县监察局局长)

  梅继锋(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李德忠(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义军(县科技局局长)

  陈德胜(县环保局局长)

  张 媛(县工商局局长)’

  安茂云(县国税局局长)

  王念祥(县地税局局长)

  李 鹏(县物价局局长)

  陈益明(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登明(县电力公司经理)

  刘昌福(县安监局副局长)

  熊崇熙(县安监局副局长)

  黄 龙(县煤炭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甘铁源任办公室主任,熊崇熙、刘昌福、黄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全县煤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大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完善瓦斯治理指标考核体系;保障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重点支持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加大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科研的人力财力投入,为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定各煤矿企业申报国家重点煤矿安全技改扶持资金项目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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