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升农业执法成效
围绕保障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按照农业发展新形势,把握农业执法重点,使农业执法从农业投入品销售环节监管向农业生产环节监管延伸,从农业产品安全向农业产业安全、公共安全延伸。转变执法方向,从重视农资打假执法转变到农资打假与农资使用执法并重,加大农业生产环节的执法检查。转变执法方式,从开展专项、运动式执法检查转变到处罚与引导教育并重,突击检查与长效监管并举的执法模式。开展农资监管与可追溯建设,巩固农资市场整治与规范成果,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和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进一步提升农资生产经营水平,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障农业产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强农业执法和法制队伍建设
继续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相结合的“一综合三机构”的农业执法体系,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并按照“五有”标准,全面完成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加快执法机构参公管理进程。同时,按照“独立设置、专职配置、专业上岗”的要求加强农业法制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继续推进重大事项开放式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制度。推进权力阳光运行、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和情况绩效评估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行政处罚说理性文书,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涉法投诉、信访等案件的转办、移送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农业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依法治理与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定期召开农业法制会议,认真部署落实农业法制活动,严格实施“十二五”农业法制规划,确保依法行政的有效推进。
(二)完善考评机制。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实施针对不同考评对象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将普法学习、执法巡查、案卷评查等结果纳入考核之中。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