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法制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

  (1)规范性文件制发进一步规范。制订了《杭州市农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从申报计划、调研起草、审核审议以及公布备案进行了规范。对2004年以来制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评估结论。通过五年来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落实,全市农业系统依法制订文件,依法实施管理的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2)行政许可效率进一步提高。明确了农业部门的许可项目和权限,编制了项目办事指南和流程,并进行网站公示。开展了流程优化和压缩,承诺办理期限总体比法定办理期限压缩近50%,提高了许可效率,方便了相对人。开展许可监督工作,将许可检查和评估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五年来,全市农业系统没有关于许可工作的投诉和举报。目前,市本级和七个区、县(市)的许可项目已进入各地的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农业执法权限进一步明晰。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的行政执法权限梳理工作,理清了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和执法权责。并以梳理为基础,制订了各级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执法责任制,将权力和职责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编制相关配套制度来确保执法权力的依法履行。

  (4)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建立了执法与监督分离的执法程序,严格实行法制审核。下发了《杭州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初步统一了全市农业系统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完善了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和奖惩机制,有效开展监督。结合市政府民主评议活动,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农业行政行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回顾“十一五”时期,农业法制建设虽然取得长足的进步,同时也存在着明显的制约因素和问题。

  1、法律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农业系统内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还有待提高。

  2、农业立法需要进一步深入。围绕农业转型升级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地方性立法,为杭州市的现代农业发展做好法律基础保障。

  3、农业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一综合三机构”的执法体系还不够完善,执法队伍的参公建设还需要加快步伐,执法职责还需要全面履行。

  4、依法行政需要进一步深化。民主决策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