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基地)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建设时间。争取用5年的时间,完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创建工作。要对园区建设做到一次规划、分项实施、逐年建设、滚动发展。对已审批同意建设的综合区原则上3年内建成,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2年内建成。

  4、建设区域。根据杭州市现代都市农业建设进程,要求各地已建成的市级都市农业园区和设施农业现代园区要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园区。其它申报单位应是已完成中低产田改造,取得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的基地。

  5、管理保护。各地要对园区实行项目化管理,每个园区要明确县级有关部门或乡镇负责人为管理责任人。特别是路、渠、电、机埠等基础配套设施要落实专人管护。基础设施破损、缺失的要及时修复。要严格保护园区农用地,特别是可耕地,在不涉及基本农田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依法定程序报批用地,并按“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同等质量”的要求,落实相应的补偿措施。

  对已入园的实施单位,三年内经营不善,带动能力不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实行淘汰制。防止个别实施单位“圈地”和园区内出现“抛荒”现象。

  (二)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围绕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布局,结合产业基础、经济条件、气候特点、资源优势、生产习惯和生产能力等因素,引导农民利用低丘缓坡、山垅、海涂和中低产田等土地发展设施农业,并突出以下建设重点:

  1、大棚(棚架)及配套设施。重点发展蔬菜(含食用菌)、水果、花卉苗木、中药材等种植业的标准钢管大棚、棚架及其配套的防虫网、遮阳网、喷微灌、小型农机具等附属设施。

  2、微蓄微灌及配套设施。重点发展山地、缓坡地和旱地的蔬菜(含食用菌)、水果、干果、竹林、茶叶、蚕桑、花卉苗木等喷微灌溉及配套设施。

  3、规模畜禽养殖设施。重点发展喂料、饮水、挤奶等自动饲喂设施;温控、湿控、通风、全自动消毒、视频监控等环境控制设施;育种、笼舍(限位笼、产床)等饲养设施。

  4、水产养殖设施。重点发展大棚、温室及其他人工控制养殖环境下的环境友好养殖配套设施;养殖水净化处理系统;自动化测控体系和配套水产养殖技术,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5、农机装备设施。重点发展果品、蔬菜采后分级包装、贮藏保鲜设备;果茶桑菜园耕作、修剪、采摘及杀虫灯等植保机械;食用菌生产设备;花卉苗木容器化育苗所需的基质搅拌机、成型机和移植、修剪等操作机械;中药材、蚕茧烘干、储藏保鲜设备;重点粮产区应灾烘干机械。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