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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教育厅等关于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改革工作笔试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改革工作笔试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2011 年全省政法干警培养改革工作于 9 月中旬开展笔试,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报考人员从 10 月 26 日起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现将笔试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分数查询

  登录报名网站,在首页的中上部点击 “ 成绩查询 ”或右侧的“ 查询成绩 ” ,选择 “ 考试名称 ” ,输入 “ 姓名 ” 及 “ 身份证号 ” ,选择 “ 当年成绩查询 ” ,即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查疑申请

  2011 年 10 月 26 日至 10 月 31 日为查疑期。教育入学考试由国家统一阅卷,不提供查疑;公共科目(行测及申论)考试则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下列特殊情况的人员可以提起查疑申请:

  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自认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3、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上述报考人员可于 10 月 26 日至 10 月 31 日(休息日除外)将公共科目(行测及申论)的查疑申请现场提交或通过特快专递寄达省人社厅考试中心(昆明市潘家湾 44 号,邮编: 650031 )。

  三、笔试最低控制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笔试总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计算后得出的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经四舍五入计算小数点后两位的成绩均一致的,视为笔试总成绩相同,不做小数点后三位的比较):

  笔试总成绩 = (公务员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成绩)× 50%+ (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含加分)换算为百分制成绩)× 50%

  经研究,确定笔试总成绩 40 分为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总成绩高于 40 分且岗位排名在本岗位招录计划数 2 倍范围内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四、考生本人岗位排名情况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考生本人岗位排名情况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 11 月 1 日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ynhrss.gov.cn )及省公务员局网站( http://gwyj.ynhrss.gov.cn/ )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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