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扶持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张政发〔2010〕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张家川县扶持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乡镇、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我县蔬菜产业快速发展。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
张家川县扶持蔬菜产业发展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六大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和《天水市扶持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按照 “一区三园五带”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全县蔬菜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蔬菜生产提质增效,形成“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生产格局。现结合我县蔬菜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和扶持原则
(一)发展目标
1、2010年至2012年,通过3年的扶持发展,使全县蔬菜种植面积由2009年底的5.56万亩增加到2012年的8万亩,产量由13.3万吨增加到21万吨,其中:以塑料大棚为主的设施蔬菜由1841亩发展到3000亩,产量由0.82万吨增加到1.35万吨;建成日光温室蔬菜专业育苗基地3个;在石峡灌区建设郑家农业综合示范园,占地面积300亩;以二代日光温室、塑钢标准化塑料大棚、蔬菜栽培新技术与优良品种引进示范为重点内容,认证无公害蔬菜品牌6个;认定无公害蔬菜产地3万亩。
2、建立扶持基层蔬菜生产合作社22个,充分发挥专业经济合作社的职能,确保每个合作社有办公场地和设施,有专门的营销人员,有周转资金,使我县蔬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市场网络健全,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促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力争把我县建设成全省又一个高原夏菜基地之一,实现蔬菜生产从规模化向产业化的跨越。
3、在“巩固、完善、提高” 现有1841亩塑料大棚蔬菜生产基地的基础上,通过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培养基层技术队伍,开展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提升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
(二)扶持原则
1、坚持重点基地优先扶持。对后川河流域、东峡水库及石峡水库下游灌区、清水河流域发展规模大、优势明显、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塑料大棚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实施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工程,把塑料大棚蔬菜生产发展成为当地的优势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