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电力及通信设施建设征地动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桓政发〔2009〕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桓仁满族自治县电力及通信设施建设征地动迁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七月十日
桓仁满族自治县电力及通信设施
建设征地动迁补偿标准
为保证我县境内电力及通信设施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辽政发〔2008〕17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电杆、拉线、变压器台、输变电通道、发射基站、地下光缆等电力及通信设施建设征地动迁补偿标准。
一、线杆、拉线征地补偿标准
类 别
| 县级城镇规划区补偿标准
| 其他地区补偿标准
|
电力线杆、拉线
| 150元/处
| 100元/处。
|
通信线杆、拉线
| 100元/处
| 70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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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设施征地动迁补偿标准
变压器台、输变电通道、发射基站、地下光缆等电力和通信设施按实际占地面积补偿。
(一)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类 别
| 县级城镇规划区
补偿标准
| 其他地区补偿标准
|
旱 田
| 36元/平方米
| 24元/平方米
|
水 田
| 56元/平方米
| 48元/平方米
|
菜 田
| 77元/平方米
| 72元/平方米
|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 23元/平方米
| 15元/平方米
|
工矿建设用地、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
| 25元/平方米
| 17元/平方米
|
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用地
| 7元/平方米
| 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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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
| 对宅基地种植蔬菜的部分,按照征收临近菜田标准补偿;对用于建造房屋和其他用途的部分,按照征收邻近旱田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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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林木补偿及相关费用标准
类 别
| 树龄年
| 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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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家榆、刺槐、枫杨、火炬树、梧桐等
| 1-3
| 平均补偿1200元/亩
|
4-13
| 平均补偿1800-3600元
|
14-20
| 平均补偿3000-1800元/亩
|
21以上
| 平均补偿1200元/亩
|
柞树、榆树、千斤榆、色树、槐树、胡桃楸、桦树、水曲柳、花曲柳、黄菠箩、椴树、刺楸、赤杨、稠李等
| 1-3
| 平均补偿1200元/亩
|
4-20
| 平均补偿1800-3000元
|
21-50
| 平均补偿4400-6000元/亩
|
51以上
| 平均补偿2400元/亩
|
落叶松、油松、樟子松等
| 1-3
| 平均补偿1200元/亩
|
4-20
| 平均补偿1800-3000元
|
21-50
| 平均补偿6000-2500元/亩
|
51以上
| 平均补偿1100元/亩
|
红松、云冷杉、柏树等
| 1-3
| 平均补偿1200元/亩
|
4-20
| 平均补偿2000-3100元
|
21-40
| 平均补偿4600-6200元/亩
|
41-70
| 平均补偿16800元/亩
|
71以上
| 平均补偿9600元/亩
|
灌木林
|
| 5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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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
树木
| 杨、柳、家榆、刺槐、枫杨、火炬树、梧桐等
| 1-10
| 平均补偿5-20元/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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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 平均补偿22-50元/株
|
21以上
| 平均补偿11元/株
|
花灌木
|
| 10元/丛
|
苗 圃
| 20000元/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