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督管理:在县沼气办、乡镇沼气办的监督管理下,县服务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管理和使用沼气沼液车、摩托车、检验检测、维修等工具,定期向县沼气办汇报工作。
3、建设施工:为农户进行池型选择、规划放线、开挖池坑、现场浇注、试水试压、管道铺设、设备安装,投料放料等服务。
4、配件更换:对辖区内沼气进行日常检查,故障诊断及排除,及时更新沼气配件。
5、进出料服务:根据农户需要,开展原料配送和日常出料进料及施用等服务。
6、宣传培训:定期对辖区内沼气农户进行沼气安全生产、施工、高效利用、日常维护等知识的宣传培训。
7、综合利用:根据农户种植情况,指导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抓好1-2个试点,帮助发展循环农业。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通过电视、墙报、新闻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印发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管理工作宣传资料,使广大沼气用户了解建立沼气服务体系的好处。结合乡镇、村委会沼气技术服务站、服务网点的特点,出台乡镇、村级服务点的章程和管理办法。
(二)深入开展调研,做好统筹规划。
要根据我县农村沼气发展规划和农民对沼气服务的现实需求,针对我县当前沼气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开展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对沼气的入户率、使用率、群众的满意率等的调研,查找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制定可操作性的方案及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保证良性运作。
1、组织机制: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要大力提倡协会领办、个体经营、股份合作等多元化的服务组织,通过考核评比,市场竞争优胜劣汰,鼓励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和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沼气服务协会(合作社)的成立,完善章程机制,积极支持懂技术的人员经营沼气服务站、服务网点,与沼气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连锁的乡村服务网点。
2、工作机制:要完善服务站、服务场所的各种办公设备,保证各种制度上墙,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3、激励机制:优先安排服务人员参加各种培训项目,优先安排服务体系承担沼气项目建设任务,优先支持自愿接受服务的农户建设沼气项目,对于服务成效显著的网点和人员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大扶持力度,解决资金困难。
在中央、省给予补助,县配套投入的基础上,各乡镇要不断加大对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争取列入财政预算,优先支持普及率高,建设机制好、规划完好、管理服务好的沼气服务站、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