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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卫生管理县乡村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调整和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完善现行卫生监督体制,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管理新体制。

  (四)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基本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轻病不出乡、一般病不出县”的便民目标,解决农民就医难、花费大问题,适应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四、改革内容与措施

  (一)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的建设,逐步建立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级医疗卫生组织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扩大合作和统一管理的内容和范围,因地制宜,推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制。

  (二)对乡镇卫生院的布局结构和功能重新调整,原则上每个乡镇办好一家由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由于乡镇卫生院已设立医疗机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内应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实现资源共享。附近有农场医院,且临床医疗条件优于乡镇卫生院的,卫生院可实行转型,以开展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为主,基本医疗功能由农场医院承担。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岗位、病床设置应根据调整后其承担的功能和服务量重新核定。

  (三)按一村一室的要求,村卫生室可由乡镇卫生院举办或院村联办,亦可村办,同时鼓励社会和乡村医生个体举办,实现我县村村有卫生室的目标。

  (四)明确县、乡、村卫生机构职责、功能和任务。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全县医疗、中医、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卫生执法、卫生应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等技术培训和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骨干和枢纽,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中医、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对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村卫生室建设成为提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机构,协助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协助开展计划免疫、爱国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对常见病诊治和转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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