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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景区周边游商、游贩的清理整治提升工作。
  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旅游志愿者在景区内部及周边开展旅游咨询志愿服务活动。
  市公交集团:协助景区周边公共交通状况整治,参与对非法交通站牌进行清理整治。
  各区县政府:负责统筹推动落实本辖区内景区环境的整治提升工作。
  五、加强领导
  为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专门设立“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丁向阳
  副组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安钢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鲁勇
  成员单位: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外办、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天管委、市药监局、市中医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城管执法局、北京市志愿者协会、市公交集团、各区县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部署各系统、各区县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检查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工程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负责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承担日常信息汇总、报送和联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A级旅游景区是展示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到将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各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纳入本部门、本区县日常工作中。
  (二)抓住重点、强化监管。
  各委办局、各区县政府应按照本方案中列出的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对A级旅游景区内外部环境的整治提升力度,同时加大对A级旅游景区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的投入,积极有效的推进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属地整合、务求实效。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在实处,在各部门加强整治监管、景区加强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年内组织相关部门和区县进行检查,年底前召开总结考评工作会,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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