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提升医疗救护能力。加强医疗救助能力建设,提升对游客的医疗救助能力和水平。
(二)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重点:
1、公共厕所环境卫生;
2、市容环境卫生;
3、道路交通、道路指示标牌、停车场秩序;
4、非法运营车辆及正规出租车占道趴活拒载游客;
5、非法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商、游贩治理;
6、非法“一日游”广告、假冒地图等非法印刷品、假冒伪劣旅游商品;
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8、旅游购物场所和医药经营场所。
四、部门分工
市旅游委:负责统筹协调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市民委:负责对景区内部燃香活动合法性、规范性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景区内部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提升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景区内部及周边无障碍设施规划、改造和建设。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景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提升工作,重点对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架空线入地规整进行整治提升。
市交通委:负责景区周边市管道路、郊区市管公路和非法道路运输车辆的整治提升工作,指导区县政府停车场管理部门加强经营性停车场规范服务工作。
市商务委:负责景区周边有经营资质的餐饮经营单位服务的规范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景区内部及周边经营场所经营资格的审查,积极配合市旅游委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整治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景区内部及周边餐饮场所卫生及食品安全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外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景区警告提示牌、功能设施牌、通用标识牌的英文译法进行审核。
市文物局:负责下属已列入旅游景区的博物馆的服务环境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景区周边绿化环境整治及下属旅游景区服务环境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天管委:负责天安门地区旅游环境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药监局:负责景区周边药品经营场所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中医管理局:负责景区周边中医医疗机构的整治提升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非法旅游短信广告的清理整治提升工作。
市公园管理中心:负责下属公园服务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负责景区内部及周边兜售假冒地图、非法印刷品和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