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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定,A级旅游景区服务环境整治工作以景区内公共厕所环境改善、景区整体环境提升、讲解器配备、各类中外文标识牌设置、无障碍设施建设为重点,对A级旅游景区进行环境整治,实现A级旅游景区在公共厕所、环境、导游讲解器、标识牌、无障碍设施、游客服务中心、监控系统、医疗救助站等方面达标。对景区周边环境,以道路交通指示牌、交通秩序、停车场、公共厕所、游商整治、旅游商品、购物、餐饮为主要检查整治对象,彻底改变景区内外的明显反差现象。
  三、主要任务
  (一)景区内部环境整治提升重点:
  1、提升A级旅游景区整体环境。开展A级旅游景区整体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A级旅游景区的总体环境质量。
  2、提升A级旅游景区公共厕所的保洁质量和服务规范,公共厕所内应配备排风扇和除臭设施,摆放洗手液和手纸,对公共厕所内的设施应及时维护和更新,景区内应设置公共厕所的中英标识。
  3、完善A级旅游景区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设置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美观,根据条件配置分类运输车和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并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告知、指导、鼓励、监督游人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4、增强A级旅游景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与功能提升。加快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全市A级旅游景区无障碍游览消费环境。
  5、完善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无线讲解设备的自主导游设施。加快A级旅游景区游览讲解服务配套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完善和提升全市A级旅游景区解说系统的功能与服务水平。
  6、规范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中外文标识建设。进一步提高标识设施外文翻译的准确率,提升A级旅游景区的国际语言环境,对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的中外文标识设施进行检查整治。
  7、促使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以上。
  8、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游客服务中心各项设施的建设,提升游客服务能力。具备条件的A级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增加“i北京旅游咨询”标识,按照《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DB11/T 640--2009》的标准规范和提升服务水平,并纳入全市旅游咨询服务体系。
  9、提升监控系统建设水平。提升景区监控系统建设水平,为游客游览和景区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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