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京旅发〔2011〕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大力提升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推动旅游管理精细化、旅游服务便利化,有效实现旅游环境、管理、服务、素质、保障全面提升,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市旅游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外办、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天管委、市药监局、市中医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城管执法局、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公交集团会同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现将《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印发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大力提升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推动旅游管理精细化、旅游服务便利化,有效实现旅游环境、管理、服务、素质、保障全面提升,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市旅游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外办、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天管委、市药监局、市中医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城管执法局、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公交集团会同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实施北京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提升工程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北京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的规定,以“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指导思想,以游客满意度为导向,大力改善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创造规范、便捷、舒适的北京旅游环境,打造国家精品旅游景区,实现首都旅游服务品质的显著提升,树立世界一流旅游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