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组5人制总决赛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上届联赛的前五名及本届联赛晋级赛的前六名球队及承办学校共12支球队参加,抽签分为两组,组内单循环决出组内名次,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争夺冠亚军,负者争夺第三、四名,小组其他球队同名次之间决出后续名次。
第四阶段总决赛期间举行ZSFL“足下生辉”展示活动,展示若干优秀足球文化项目。
(二)竞赛规则
小学、初中从第二阶段起的所有比赛为5人制足球比赛,实行“室内5人制足球规则”及相关条款,可根据各地各校条件,在室内、室外的场地上进行。高中、中职从第二阶段起所有比赛为11人制足球比赛,实行11人制足球规则,各地可根据实施办法参照执行。
(三)赛制说明
比赛形式 球员数量
(人/队) 换人规则 场地大小
(宽x长)(m) 比赛时间 中场休息 球 球门大小
(高x长)(m)
5人制 8-10 不限 15-25 x 25-42 20’x2 5’-10’ 4 2x3
11人制 14-18 不限 45-90X90-120 40’X2 15 5 2.44X7.32
八、比赛项目、分组及参赛单位
(一)项目:小学、初中5人制,高中、中职11人制。
(二)组别:前两个阶段比赛级别由各地各学校自行确定。第三阶段设小学男子甲组(五六年级)、初中男子组、高中组和中职组是否合并可根据各地情况自行确定。第四阶段设普通高中男子组、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女子组;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男子组、女子组;小学男子甲、乙组、女子组。
(三)参赛单位: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以市、县(市、区)为单位选拔球队。高中、中职组的总决赛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台州、舟山、义乌每个市可各报1支球队,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可直接报名参加。小学甲组的分区赛各市和义乌市可各报2-3支球队。初中组晋级赛各市可报1支球队(获得上届前五名的球队直接参加总决赛,不占用市里名额),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可直接报名参加。
九、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浙江省教育厅所属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初级中等学校(初中)。
(二)参赛学校必须是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各所属分会的会员学校。
(三)参赛学生必须是浙江省常住户籍。必须办理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凡拥有双重户籍、身份证,非浙江省户籍(包括外国籍、港澳台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四)必须是被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录取,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其学籍必须纳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凡拥有双重学籍、多重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五)任何有学籍变更(如转学、休学、留级、跳级)的学生,必须符合浙江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自学籍变更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比赛。无论何种原因未在学校正常学习、训练3个月以上的(由省教育厅抽调的集训、比赛时间除外),均按休学处理,即12个月内不得参加比赛。
(六)参赛学生的年龄和比赛年限按各学段的分组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要求进行(即高三年级比赛年龄为1993年至1994年出生,比赛年限为1年。高二年级比赛年龄为1994年至1995年出生,比赛年限为2年。高一年级比赛年龄为1995年至1996年出生,比赛年限为3年。其他年级依此类推)。超出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
(七)参加省级赛阶段比赛的所有参赛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未办理注册的不允许参加分区赛和总决赛的所有比赛(注册办法详见浙江学生阳光体育网www.zjsss.com)。
(八)参赛学生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进行注册报名参赛。
(九)凡目前属于或曾经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或浙江省体育局正式在编、现役、注册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十)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过浙江省教育厅或浙江省体育局所属的各类比赛的学生,均按违反资格要求处罚。
(十一)比赛报到时未携带全部规定证件以及超过比赛报到时限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十二)参赛资格条件的具体细则以联赛手册为准。
十、报名
(一)5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0人(不得少于8人),11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8人(不得少于14人)。
(二)参加第三阶段中流砥柱赛的所有球队,必须是参加第二阶段所在县(市、区)选拔赛各组别第一名的球队(省级足球特色学校不受名次限制)。
(三)所有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不得参赛)、高中会考证原件(高中)、九年义务教育登记卡(没有的可用学籍网上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代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和运动员注册卡。赛区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