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四、五阶段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l.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另行通知)。
2.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四节,每节10分钟),第四节及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分别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
3.比赛采用十人制。不管何种原因,某队不足十人时,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4.本次联赛的比赛指定用球为“兰威”牌篮球,男子组用球为7号篮球,女子组用球为6号篮球。比赛场上不允许有其他品牌的篮球出现,否则将按违反纪律予以罚没保证金1000元的处罚。
5.凡参加本次第四、五阶段比赛的运动队比赛服装均由“特步”提供。比赛场上不允许有其他品牌的体育服装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
6.各阶段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衣着不整、男生蓄长发、留怪异发型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十一、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各组别冠军的球队授予奖杯,全体队员授予金牌及荣誉证书。
(二)获得本次联赛各组别亚军的球队,全体队员授予银牌及荣誉证书。
(三)获得本次联赛各组别季军的球队,全体队员授予铜牌及荣誉证书。
(四)本次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办法另定。
(五)第五届ZSBL篮球联赛设立以下单项奖:
1.评选初、高中男、女子ZSBL篮球联赛最有价值球员各1名。
2.评选初、高中男、女子ZSBL篮球联赛最佳阵容球员各5名。
3.评选初、高中男、女子ZSBL篮球联赛最佳教练员各1名。
4.评选初、高中男、女子ZSBL篮球联赛优秀教练员各2名。
5.评选ZSBL篮球联赛优秀裁判员8名。
6.评选ZSBL篮球联赛先进工作者8名。
7.评选ZSBL篮球联赛优秀组织奖、最佳赛区赛若干。
十二、联赛与中运会篮球项目名次积分的关系
本次联赛最终名次积分将按田径单项的名次积分的4倍记入第十二届省中运会的总分。
十三、资格审查
(一)第五届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纪律处罚条例》及《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管理手册》予以处理。
(二)凡对第五届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将根据情况取消人或队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具体按照《联赛手册》进行处罚。
十四、经费
(一)第一阶段:所有费用学校自理。
(二)第二阶段:由县(市、区)教(文体广电)育局、体育局安排或解决。
(三)第三阶段:由市教育局、体育局安排或解决。
(四)第四至第五阶段:主办单位承担参赛球队的主要费用。
十五、其他规定
(一)所有参赛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中学生篮球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并附加1万元的医疗保险),时间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二)为加强对参加第四、五阶段比赛队伍的管理力度,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l.参加比赛的各个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在比赛期间,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为本次赛事的冠名赞助商,“特步”是首席赞助商,为维护赞助单位的权益,各市、县组织的各阶段赛事中不得与任何其他同类运营商和企业合作。如有违反,将取消后续赛事的参赛资格。第三至第五阶段承办学校需积极配合冠名赞助商在赛事期间开展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十六、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1-1.ZSBL“动感地带”浙江省第五届ZSBL中学生篮球联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1-2.浙江省第四届ZSBL中学生篮球联赛八强赛各组前四名名单
1-3.ZSBL“动感地带”浙江省第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媒体及承办学校宣传活动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