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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维护家政服务人员劳动报酬等权益。家政服务企业支付给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家政服务机构向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收取管理费的,不得高于规定的比例。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公布家政服务人员工资指导价位,为家政服务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提供参考依据。经申请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家政服务企业及雇用家庭应当保障其休息权利,不能安排休息的,应协商支付劳动报酬予以补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非员工制城镇户籍家政服务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员工制农业户籍家政服务人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部门要探索适应家政服务特点的工伤保障方式,鼓励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庭服务保险产品,力争将雇佣双方在服务中可能产生的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责任单位:市社保局、市就业局)

  (四)建立多渠道维权机制。按照“鼓励和解、加强调解、加快仲裁、衔接诉讼”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家庭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依法在家庭服务企业中建立工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维权作用,积极开展家庭服务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活动。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畅通司法维权途径,切实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七、加强对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抚顺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研究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推动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和措施。充分发挥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依法加强对家庭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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