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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1〕12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全面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
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商务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为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在招商引资中的主要载体作用,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和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总要求,以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抢抓国内外产业加速转移机遇,不断增强竞争优势,推动产业集聚区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以主导产业为引领,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引进大项目为核心,大力开展产业集群招商,差异化承接产业转移。持续深入推进大招商活动,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十二五”期间争取引进境内外资金年增长3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围绕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高水平策划招商概念,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思路,以“区中园”建设为切入点,承接境外和沿海发达地区链式和集群式产业转移,实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同步推进。

  1.培育50个对外开放示范产业集聚区。选择10个省级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开展对外开放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活动,带动全省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通过以点带面,“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创建50个对外开放示范产业集聚区,力争每个对外开放示范产业集聚区引进2个以上境外优势企业和至少1个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使产业集聚区成为全省利用外资和出口的主力军。

  2.培育20个境外招商工业园。支持现有的8个境外招商工业园尽快扩规模、上水平,同时再设立一批新的境外招商工业园,使总数达到20家,以港澳台、日韩、东南亚为重点,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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