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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豫政办〔2011〕11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质监局制定的《河南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河南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试行)
(省质监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1〕10号)的精神,为切实提高我省产业集聚区总体质量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集聚区走以质取胜、品牌带动和标准引领道路,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是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以提升总体质量水平为主要驱动力,在特定区域内形成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技术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作用突出、质量诚信体系完善、质量安全保障有力、产业规模居全省前列的产业集聚区。通过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的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有利于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和质量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和大型企业集团;有利于壮大一批产业集中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质量高效益好的产业集聚区;有利于加快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部署,以深入实施质量兴省战略为重点,以质量管理、品牌带动、标准引领、认证认可为手段,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加快培育创建一批区域特色突出、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作用强、集聚效应明显的示范产业集聚区,并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引导推动各地和企业加强质量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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