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结报告阶段:8月5日-10日。专项检查组对复核审查结果形成半年度检查总结报告,报市环保局,根据检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环保局提出相应的处罚或整改等限期治理的要求。
四、检查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
(一)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负责此次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检查方案并负责全过程的协调、监管和督办落实。
(二)外聘污水处理行业专家做为业务负责人对现场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重点负责对《考核细则》中生产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检查,并将最终检查结果汇总形成报告,于现场检查五日后交至污水管理中心。
(三)市监察支队负责对《考核细则》中环境监督管理内容进行检查打分,并对企业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四)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对《考核细则》中水质检验分析内容进行检查打分,提供上半年重点源环境监督监测情况。
(五)市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提供1-6月份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检查在线设备现场运行情况及保障运行的现场条件达标情况。
(六)各区县(市)污染防治科科长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检查协调安排工作。
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根据检查结果,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检查情况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做好检查工作。
(二)污水处理厂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检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在《沈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同检查总结报告一并上报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附件:1.沈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项检查分组名单
2.沈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沈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项检查分组名单
序号 | 区域划分 | 小组负责人及专家 | 小组成员 | 行政区 | 污水处理厂名称 | 备注 |
1 | 三县一市 | 水管中心:张宇航西部厂副厂长:张露 | 监察人员监测人员监控人员分局科长 | 康平县 | 康平县污水处理厂 | |
法库县 | 法库县污水处理厂 | |
新民市 | 新民市吉康污水处理厂 | |
辽中县 | 辽中县污水处理厂 | |
2 | 西部组 | 水管中心:闵雷沙岭厂厂长:袁志红 | 监察人员监测人员监控人员分局科长 | 于洪区 | 北部污水处理厂 | |
于洪区 | 仙女河污水处理厂 | |
于洪区 | 沈水湾污水处理厂 | |
于洪区 | 沈阳蓝城后勤污水处理厂 | |
张士开发区 | 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 |
张士开发区 | 西部污水处理厂 | |
3 | 北部组 | 水管中心:吴峰北部厂副厂长:赵蓉 | 监察人员监测人员监控人员分局科长 | 蒲河新城 | 南小河污水处理厂 | |
蒲河新城 | 蒲河北部污水处理厂 | |
蒲河新城 | 虎石台北城市污水处理厂 | |
蒲河新城 | 道义一期污水处理厂 | |
蒲河新城 | 虎石台南城市污水处理厂 | |
沈北新区 | 沈北新区污水处理厂 | |
4 | 南部组 | 水管中心:周力新城子厂厂长:尹守志 | 监察人员监测人员监控人员分局科长 | 沈河区 | 满堂河污水处理厂 | |
沈河区 | 辉山河口湿地污水处理工程 | |
浑南新区 | 浑南上夹河污水处理厂 | |
浑南新区 | 浑南产业区污水处理厂 | |
苏家屯 | 苏家屯污水处理厂 | |
大东区 | 辉山明渠污水处理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