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工程的实施意见
(并政办发〔201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工程,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任务指标,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1-2012年完成1014个建制村、6790公里农村街巷硬化任务,总投资12.4060亿元。其中2011年完成535个建制村、3177公里、投资5.84亿元;2012年完成479个建制村、3613公里、投资6.566亿元。
前一阶段新农村建设中已实施街巷硬化、但政府补助标准较低或硬化路面目前已损坏的,原则上在全市农村街巷硬化实现全覆盖后再作统筹安排;特别困难的建制村,由县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配解决;5年内计划整村移民搬迁、列入城中村改造的建制村和通户道中没有路基、不在集中成片住户区、修建成本远远大于搬迁成本等不具备硬化条件的户道,不纳入本次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范围。
二、工作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工程,并做好工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督促各县(市、区)发改局完成街巷硬化全覆盖工程立项;
市财政局负责市、县两级工程资金和市级奖励资金筹措,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将省、市资金拨付各县(市、区)财政;
市环保局负责根据需要出具相关环保手续;
市审计局负责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市监察局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工程宣传报道及舆论监督。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工程。
三、资金筹措
农村街道按每公里造价20万元、巷道户道按每公里造价10万元测算,两年总投资约12.4060亿元。除939万元巷道、通户道人工费用外,其余12.3121亿元建设资金由省统一贷款,按6:3:1比例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还贷。
市财政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工程开工后拨付50%,施工任务过半时拨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剩余的20%。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