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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

  (二)重点道路:省道S303线、S304线,以及交通流量大的县乡道路、重点旅游线路和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道路。

  (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县乡短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摩托车及其驾驶人。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整治期间,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组织开展好每月4次联合整治行动,持续不断地保持严管力度。时间和整治重点分别为:一是超速行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1日的9时至次日9时。二是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9日的15时至24时。三是货车超载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18日的10时至20时。四是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25日的12时至15时;21时至次日2时。同时,除开展好每月组织的4次联合整治行动外,还将于每月15日、28日自行组织开展两次集中统一行动,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严厉整治超速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牵头,公路、交通等有关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最大限度地运用测速设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特别是大型客车超速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二是要通过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布监控拍摄的超速违法信息,及时通知车主接受处罚,提高处罚的及时性。三是10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对现有限速标志进行一次排查,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要及时调整;在事故多发的路段进一步完善限速和提醒标志。遇有雪、雾等影响安全通行的恶劣天气时,通过可变显示屏等提示速度限制,并增加勤务班次,警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四是公安交警、运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客运企业及车辆的监管,要在客运车辆上标明速度限制、核载人数、行驶区间和举报电话等,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厉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并且运管、客管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停业整顿。二是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全力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的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资质及配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从业资格的驾驶人要尽快调整,对长途客运车辆要完善驾驶员的配备,力争从源头上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三是交警部门要认真对今年以来客运车辆、旅游客车交通违法及事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督促驾驶人尽快处理自身违法行为。四是各相关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抄告制度,11月1日前将所有违法集中抄告同级运管部门,之后的新增客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要查处一起抄告一起,绝不允许超时抄告和积压。并且要建立客运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将记满12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纳入“黑名单”。五是各乡镇安联组要切实发挥县乡道路主力军作用,全力加大县乡道路、农村客运班线上客运超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力遏制客运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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