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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沪卫法规〔2011〕021号)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局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及时跟进、掌握本市医改工作进展,发现并挖掘基层单位改革经验,做好《上海卫生改革工作简报》的编发和向国务院医改办、卫生部的信息报送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卫生系统改革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收集和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医改有关文件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重要医改任务的进展情况;

  (二)各单位卫生改革有特色的做法和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三)推进医改中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措施及有关调研报告和专题研究成果;

  (四)群众、医务人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对有关改革举措的看法、反应以及对医改成效的感受。

  二、建立医改信息报送定期考核制度

  我局将对各单位(部门)的医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报送信息的数量、信息的质量、报送约稿的效率、被国务院医改办和卫生部采纳稿件的情况。

  (二)考核周期

  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每年进行一次总结。

  (三)计分方法

  按照信息报送、采纳和约稿等情况,对各单位信息报送进行计分,四项之和为最后得分。

  1.信息报送情况。每按时报送1篇改革信息得0.1分。

  2.信息采纳情况。所报送信息全部被采纳在《上海卫生改革工作简报》上编发得2分,部分被采纳得1分。

  3.被国务院医改办和卫生部采纳情况。从各单位报送信息中我局将择优选取部分稿件,报送国务院医改办(通过市医改办)和卫生部,凡被选中的信息得3分,被国务院医改办和卫生部录用的得5分。

  4.约稿情况。我局向各单位(部门)约稿,按照时间规定交稿并被采用即得5分。

  三、建立卫生改革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制度

  我局按照排名前1/3左右的比例通报表扬先进单位(部门),每个先进单位(部门)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每年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排名后两位的单位(部门)进行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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