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耗能企业要认真执行节能的各项要求,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积极推广应用节电设备,尽可能压缩非生产用电。要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和《景宁畲族自治县2010年节能降耗工作应急预案》(景政办发〔2010〕85号)的规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开用电高峰。
(二)车辆节能
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禁止公车私用,提倡公务活动中合乘车辆,上下班提倡步行或骑自行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加强公车日常用油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加强公车维修管理,实行集中定点维修,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用。
(三)节约用水
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提倡循环用水,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避免“水长流”现象。绿地养护应根据天气状况,科学、适时喷灌,提高雨水利用率。
(四)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提倡无纸化办公和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高打印机、复印机墨水、墨粉的重复使用率。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办公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采购。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能
各乡镇(管理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落实好节能降耗的各项具体措施。县经贸局要履行好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切实做好全县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组织人员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落实和节约用电措施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制订方案,完善措施
各部门单位要对各自职能范围和自身的资源能源消耗现状,包括建筑、照明、采暖、制冷、办公设备、车辆等能耗设施、设备和产品及水、电消耗、办公费用支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电力部门要做好电力负荷预测及供电、限电方案的贯彻落实,制定落实好电力需求管理应急方案、重点工业用户避峰用电方案、工业用户轮流用电方案,加强用电调度,做好调度监控;要及时公布和通知限电、停电的方案和时间,指导各企业落实好节电和避峰用电措施,使有限电力发挥最大效益。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9月10日前,将本单位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和节能降耗工作组织成员名单一并上报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