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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中心镇培育工作考核责任分工》的通知


  县农办:指导中心镇人口集聚平台建设,落实中心镇下山移民政策,负责中心镇内累计下山安置人口数据的填报。

  县建设局:指导中心镇编制中心镇建设总体规划,负责鹤溪镇建成区范围确定及旧城改造拆迁项目、建成区绿地面积数据的填报(中心镇年报第一、十、十五项)。

  县国土资源局:落实中心镇发展土地政策,指导中心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核算中心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的净收入及土地出让净收入。

  县民政局:牵头指导推进中心镇开展撤村建居工作,负责中心镇行政区划面积、村居委会数据的填报(中心镇年报第二项)。

  县公安局:负责研究中心镇人口户籍政策,指导中心镇开展规范化管理外来人口集聚社区建设,做好中心镇外来人口的管理、登记或发放居住证,负责中心镇人口数据的填报(中心镇年报第三项)。

  县经贸局:指导中心镇工业产业发展和工业平台建设,负责中心镇工业数据的填报(中心镇年报第十二项)。

  县农业局:指导中心镇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园区建设,牵头负责申报现代农业园区,负责中心镇农业数据的填报(中心镇年报第十三项)。

  县旅游局:指导中心镇旅游产业发展,负责中心镇旅游收入、人数的填报(中心镇年报第七、十四项)。

  县财政局:落实扶持中心镇发展财政政策,制定中心镇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中心镇地税收入、镇财政总收入及总支出的填报(中心镇年报第九项)。

  县国税局:负责中心镇国税收入的填报(中心镇年报第九项)。

  县人劳社保局:指导中心镇人员就业工作,负责中心镇就业人员数据的填报(中心镇年报第十一项)。

  县文明办:指导中心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负责规划中心镇建成区内行政村生态文明村创建。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中心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心镇培育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县中心镇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电子邮箱:thjxx@163.com,电话:5093767)。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县发改局、统计局负责主抓此项工作,必须加强中心镇培育的总体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做好中心镇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中心镇开展工作,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和配合,负责统计的数据资料要按时准确反馈给各中心镇,并提供有本单位盖章的相应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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