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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陕建发[2011]214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9月10日上午8时20分左右,西安市玄武路凯旋大厦在建工地东侧爬架发生垮塌,致使正在做外墙装饰的12名工人被压,造成7死5伤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9月6日,西安市文艺路一在建工地基坑发生滑塌,导致附近多处建筑牵连受损,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最近,我省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降雨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据省气象台预报,近期我省还有持续降雨。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省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一是要彻底排查各类脚手架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依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有关规定以及检查表进行严查;二是要针对近期雨水较多的特征,强化基坑、围墙、建筑物和生活办公区域周边山体和高切坡检查管理工作,防止基坑、围墙坍塌和山体滑坡事故发生;三是要认真检查塔吊和施工电梯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隐患,防止机械事故发生;四是要检查外电线路(高压电)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五是要检查模板支撑体系安全隐患,防止模板坍塌事故发生;六是要检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

  二、工作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立即部署,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辖范围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一是突出检查重点。检查工作应根据施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要落实检查责任。检查工作应落实到人。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要建立隐患登记。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定期上报挂牌督办情况,限期整改;四是要落实带班制度。落实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执行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实行联动,对无负责人带班、管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按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理。对未落实带班制度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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