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市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被国家文化部门评定为文化品牌的,经认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被省文化部门评定为文化品牌的,经认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市区经营网上书店和开展出版物跨市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发行方式的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的,经认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市区原创影视作品,在全国院线上映的影片,经认定按每部一次性奖励30万元;在中央和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经认定分别按每集1万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中央和省级电视台播出的动画片,经认定分别按片长每分钟2000元、1000元一性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奖项的,经认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原创动漫游戏经国家文化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益智类游戏,经认定按每款一次性奖励10万元。
6.支持会展、楼宇经济发展。对在市区举办超过200个标准展位或展览面积5000㎡以上的全国性、区域性展会,室外按每个标准展位100元给予补助,室内按每个标准展位150元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在市区举办室内展览面积全年累计达到3万㎡的会展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超过3万㎡的,每增加5000㎡,增加奖励1万元。对市区以集聚商贸、旅游、金融、商务、科技、信息、文化等产业为主的商务楼宇,其独立核算各企业年汇总入库税收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经认定一次性奖励楼宇运营企业20万元,入库税收每增加500万元,增加奖励5万元。
7.支持商务服务业发展。鼓励国内外大型商务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区实施行业兼并重组、开展连锁或网络化经营,对通过重组、联合等形式新登记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商务中介企业,经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市区新引进境外并具有行业高级执业资质的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咨询服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创业投资、产权交易、技术检测、标准认证、广告策划、科技及技术服务、人力资源等中介服务企业,经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8.鼓励社区服务业提升水平。对市区达到AA级、AAA级、AAA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经认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对市区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社区商业示范区称号的,经认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9.支持物流业加快发展。对市区新创成的省级重点物流基地,经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获评的省级重点物流企业,经认定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市区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对企业用于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设备投资部分,按其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