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易燃易爆部位、在建工程、出租房屋和“三合一”场所的排查工作,不留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高层学生公寓用电用火和消防通道、实验室用电用火、食堂用电用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纠正,造成恶劣后果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培训到位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教职工、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保安人员及重点岗位员工懂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学生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常识。
(四)消防安全宣传有力
各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橱窗、校内电视、广播、板报、宣传栏、网络、讲座等有效宣传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火灾防范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中旬)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最大程度落实到岗位人员,层层召开会议,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
(二)检查整治阶段(2011年10月中旬至2012年2月中旬)
各单位要根据排查范围,组织相关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本单位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改。通过自查自改,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各单位要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落实会商、移送、报告制度,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相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和安全监管作用,协同联动,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
在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保卫各项部署要求,提前介入,严密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重点部位巡防看护、可燃杂物清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中旬至2012年2月底)
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