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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

  对在蓉高校、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内部工业设计机构分离出来的工业设计企业,经认定,可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人才引进和培养。对工业设计企业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工业设计大赛中的获奖人员、国际国内知名工业设计企业中担任设计总监职务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设计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符合《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和《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条件的,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鼓励社会资源创办工业设计培训机构和现有培训机构开设工业设计培训专业,经认定,可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引导设立工业设计中心。引导工业设计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对新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鼓励自主创新。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人员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对符合条件的按现行政策予以奖励。
  (六)促进产业互动。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组织生产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开展对接交流与合作。对合作项目在本市实现产业化且新增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认定,可分别给予生产企业、工业设计企业各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鼓励参加设计大赛。设立“成都市太阳神鸟工业设计奖”,对获奖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得德国红点奖、IF奖,美国IDEA奖,国内红星奖的本市工业设计企业或人员(继续在本市工业设计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可分别给予1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支持参加展会活动。对工业设计企业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国内外工业设计博览会等重大会展活动,经认定,按实际场租费的70%给予展位费补贴。
  (九)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对工业设计企业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实现年营业收入增长30%以上的,按引进投资的3%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享受补贴50万元。
  (十)培育重点企业。实施“工业设计20强企业”培育计划,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支持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
  (二)落实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并落实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工业设计20强企业”认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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