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
(成办发〔2011〕9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发展具有成都特色的工业设计产业,打造“成都设计”品牌,促进工业产品由“成都制造”向“成都创造”跃升,实现工业经济提档升级,现就加快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工业设计名城,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创造一批国际国内有影响的工业设计产品,形成一批工业设计园区或聚集区。到2015年,力争实现工业设计营业收入300亿元以上;引进和培育工业设计企业200家以上,其中,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企业20家以上,建立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80家以上,获得工业设计专利1000项以上,打造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区3-5个,争创国家级示范区1个。
二、发展重点
围绕电子信息、机械(含汽车)、新能源装备、食品、制鞋、家具、家电和旅游产品等领域,以提高终端产品整体功能、结构特性、外观和包装装潢等设计为重点,壮大工业设计产业规模,培育具有特色的工业设计企业群体。
三、规划布局
以五城区、成都高新区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核心区域,重点发展消费类电子、机电一体化、白酒包装、鞋业及家具等特色产业的产品设计;其他区(市)县按照“一区一主业”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服务于主导产业的产品设计。
四、支持政策
(一)鼓励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认定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可按设备和软件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对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业设计企业,按单项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补贴,单项合同最高补贴10万元。
(二)鼓励创办工业设计企业。对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设计人员15人以上的工业设计企业,从纳税之日起2年内,按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由注册地政府给予财政扶持奖励。
对国际国内知名工业设计大赛中的获奖人员、国际国内知名工业设计企业中担任设计总监职务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设计人员在本市创办的工业设计企业(股权不低于30%),从纳税之日起2年内,按缴纳的设计劳务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由注册地政府给予财政扶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