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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五)以深化校企结合为重点,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整合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整合重组,调整学校布局,整合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和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电子职业中专学校和福州交通职业中专学校办学。推动各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创建,到2015年,创建9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3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成福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七县(市)各建成1所综合性、多功能的现代化县级职教中心。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推动高职院校向中职学校开放课程、实训基地、师资等,逐步形成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科学规划专业设置。逐步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结构调整机制,实施“一县(市)一特色”、“一校一策”的专业特色办学。加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示范专业点建设,打造精品专业,到2015年,职业院校紧缺人才相关专业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保持在75%以上,国家示范专业(点)和改革创新重点专业(点)达到10个。逐年调整中等职业教育中三大产业的比例,到2015年,第一产业的专业比例提高到3%左右,第二产业的专业比例提高到40%左右,第三产业的专业比例调整到57%左右,形成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相适应的职业人才培养结构。
  增强职业教育活力。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支持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单独成立区域性职教集团,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设立市级职业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托各行业企业建立客座专业教师人才库和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建立退役士兵和城乡待业青年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机制。推动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采取联合、连锁、集团化、以城带乡、以强带弱等办学模式扩大办学规模。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质量检查评估。推进榕台职业教育合作先行先试,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跨境合作办学。完善职业学校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
  突出服务农村发展。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和综合利用,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通过改革招生制度和教学模式,加大涉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满足广大农民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六)以促进内涵提升为重点,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
  加强市属公办高校建设。实施“内涵式发展”战略,推动高校办学机制创新,培育高水平教学团队,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办学特色和办学效益,增强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成市属3所公办高校后续建设工程。推动闽江学院提升办学实力,力争达到省内先进或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继续深化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进一步强化福州教育学院作为基础教育“四大基地”的功能,推进全日制师范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办学发展空间。
  大力扶持民办高校发展。支持民办高校创新办学机制和育人模式。制定完善建设用地相关政策和措施,把民办高校校园用地纳入教育发展用地的总体规划。推动7所民办高职院校完成新校区征地、建设和搬迁。推动设立福州市民办教育发展扶持基金,对举办民办高校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举办我市紧缺人才专业的民办高校,给予开办费或建设费资助。支持有条件的民办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提升民办院校办学层次。
  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对接福州市十大支柱产业,以加快工学类专业建设为重点,优先发展为制造业、信息产业、石化产业、机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海洋产业服务的专业,支持发展为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服务的专业,建设一批以特色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逐步培育与省属院校错位发展的办学优势。推动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促进整合优质专业教育资源与相关行业、企业联合组建区域型、行业型或专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通过送培、引进、进修、交流等方式,加快培养青年教师,大力引进专业带头人,培育教学名师。鼓励各行业职业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任教,提高“双师型”教师比重。大力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支持高职院校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
  (七)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终身教育体系
  完善终身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市、县(市)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机构组织,制定终身教育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终身教育发展格局。健全以政府为主、多元投入的终身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服务机构,合理解决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等问题,建立一支以专兼职教师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终身教育队伍,到2012年,共培养15名社区教育专干、205名社区教育兼职人员、1723名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将社区教育、终身教育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创建评估体系,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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