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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承市政办字〔2011〕17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1]10号)精神,大力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加快推进以及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生活小康化的加快转变,家庭服务业发展具有了广阔的需求前景和日益重要的战略意义。已逐渐成为带动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中起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完善政策,全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

  发展思路:以完善家庭社会化服务体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以实现服务标准化、市场规范化、企业规模化、服务品牌化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策扶持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扩大消费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促进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立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家庭服务消费需求满足率达到85%以上;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到2020年,形成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家庭的服务需求,总体发展水平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二、立足全局,统筹规划家庭服务业发展

  (一)制订发展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服务业发展重点目标,制订全市家庭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指导目录。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二)统筹各类业态发展。重点发展满足家庭基本需求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居家服务;引导发展家庭教育、家庭理财、医疗保健、营养配餐、配送等新兴服务业,丰富家庭服务层次。鼓励家庭服务业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发展,探索家庭服务社会化与农村居民家庭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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