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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发〔2011〕5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遵循全科医生培养规律,在政府主导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情省情的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我省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突出整体设计,坚持分步实施,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制度。着眼长远目标,兼顾当前需要,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突出培养质量,注重服务能力,统一全科医生的培养和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转变服务模式,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1培养模式。实行“5+3”培养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在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采取“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具体依照国家规定。(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分别负责)

  2培养方法和内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具体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执行。(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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