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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郑政文〔2011〕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决定成立郑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吴天君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主任:胡 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王跃华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市长
  黄保卫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 东 副市长
  张学军 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及公安、民政的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运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地震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信访局、市宗教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郑州支队、市红十字会、团市委、郑州供电公司、中国联通郑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郑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郑州警备区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全市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决定应急管理重大事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办事机构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市应急委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应急委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应急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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