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战百天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部门、市餐饮化保执法大队、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决战百天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进方案》要求,结合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决战百天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决战百天 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书记张庆黎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局“决战百天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努力做好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 以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为最终目标,按照张庆黎书记和省局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品种、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区域的监管。
(二)针对当前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违法添加行为,全面整顿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
(三)通过整治,有效遏制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全市人民群众使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工作
按照省局要求,对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品种及经营企业经营的促进消化、通便、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增强免疫力、提高缺氧耐受力、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7类功能以及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等功能保健食品进行抽检。
对我市染发类、育发类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防晒类、染发类、祛斑类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和护肤类(宣称祛痘/抗粉刺产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抽检。以掌握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基本数据,评价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