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污治污。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和水平。非法设置的排污口一律予以取消,严格控制工业点源污染,杜绝违规排放,排放强度超过环境承载力的地区,要采取调整排污方向或搬迁、关停污染企业等措施减少入河污染量。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开展养殖污染治理,禁止污水直排,减少养殖场废弃物对河道的影响。严禁在河边堆放垃圾和向河道倾倒垃圾。
(二)治理河道。拆除坝埂、管涵、束水建筑等阻水建筑物,打通断头浜,沟通水系。建设改造引换水泵站,改善水动力条件,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清除河床污染底泥,减轻河道内源污染。河道边坡保持自然、平顺、稳固、整洁。
(三)激活水体。对圩区内河利用圩口站闸实施调水换水,激活水体,增加水体流动性,保持河道水流畅通,提高水环境容量。
(四)生态修复。采用纳米气泡透析、纳米曝气等技术,增加水体溶氧,削减水体污染;采取种植沉水、挺水、浮水植物,组合放养浮游动物、滤食性鱼类及底栖动物,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护岸和自然岸线,在河岸种植自然草皮、灌木和乔木,建立生态隔离带营造优美水景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苏州市区已成立了由阎立市长任组长的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为扎实推进全市农村黑臭河道专项治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把农村黑臭河道专项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治理资金,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治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农村黑臭河道专项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涉及广、难度大。各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治理黑臭河道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的水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三)密切配合,强化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各项治理工作。责任单位要牵头做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条线督查工作,协助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政府将对各地农村黑臭河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门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
(四)长效管理,确保实效。农村黑臭河道治理后的长效管理是巩固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要落实河道保洁、换水调水方案、排污口出水水质动态监测、水生动植物定期打捞、河岸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措施,确保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