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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节水型小区建设工作总结和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节水效果显著

  首先,进一步规范了小区用水管理制度,通过成立“节水型小区”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居委干部加强宣传力度,物业部门则严格杜绝小区跑、冒、滴、漏和公共用水随意用水现象。其次,通过节水型小区建设活动的开展,“一水多用”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如长征镇文明办在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期间,印制了1万本名为“低碳生活,由我做起”的卡通宣传册发放至镇内所有小区,通过传播节水知识,宣传节水产品,增强了居民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最后,大部分小区都通过加强基础用水设施建设,建立科学的再循环系统,做到有效利用活水源,用循环水浇灌绿化、冲洗路面等,有部分小区还使用微水洗车设备,取得了可喜的节水效果。

  2011年度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央1号文件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重点任务,这对下阶段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围绕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发动小区居民参与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科学用水,养成居民良好的节水风尚,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根本上达到资源节约、人水和谐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2011年建成节水型小区400家;

  (二)大力推进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改造,凡列入节水型小区建设的小区,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98%以上;

  (三)今年起,计划将微水洗车站(点)引入居民小区,在各区(县)选择1~2个有条件的小区作为试点,分步实施,滚动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

  健全节水型小区创建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水务局、市文明办领导担任。考评小组由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各区(县)文明办以及相关街道人员组成。考评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各区(县)文明办、各区(县)水务部门和街道文明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自主申报

  自主申报阶段为每年10月份。年度节水型小区创建名单和节约用水示范小区申报组织工作由各区(县)文明办负责,郊区(县)的创建工作由市计划用水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指导,帮助完善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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