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本市水务行业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水务〔2011〕796号)
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
现将上海市水务局制定的《本市水务行业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本市水务行业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本市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大会的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消防委员会印发《本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消防委〔2011〕10号)要求,全力确保水务行业运行安全和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底,在全市水务行业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力开展好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全员发动、全面清剿,进一步深入排查水务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火灾隐患,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力争实现水务行业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火灾起数、伤亡数、损失数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全行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市水务局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副局长刘晓涛任总指挥,局防安处、建管处、水资源处处长任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防安处),具体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察考核等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清剿火患”战役组织推进有力有序。
三、清剿范围及整治重点
(一)水务建筑行业。排查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乙炔和氧气瓶存放是否安全;装潢和装修材料中的各类溶剂要放在专用仓库,按规定领用使用;施工现场动火是否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各施工动火现场要安排人员现场加强监管,装潢场地严禁吸烟,各施工项目部每天要认真开展自查,并加强文明工地的管理,及时清理易燃物品遗留工地现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要认真审查各类施工专项方案,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