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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控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三、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的生产生活
  根据省、市的相关政策,加大困难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力度,民政、财政部门要将面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等低收入居民的价格补贴快速安全地发放到位;人社局要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重大节日慰问活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千方百计做好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四、切实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
  商务、粮食、农牧、物价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监测体系,加强价格走势监测分析,确定专人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随时掌握变动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送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库存等监测信息。要进一步完善价格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五、加大市场和价格监管力度
  物价、工商、商务、粮食、质检等部门要相互协作,结合市场物价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对农产品市场交易和粮、油、肉、蛋、蔬菜、奶制品、药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严肃查处相互串通、垄断货源、恶意炒作、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变相涨价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物价部门要确定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消除群众涨价预期心理,化解价格矛盾。

  六、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物价、商务、工商部门要采取召开各行业市场经营主体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议等形式,提醒告诫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同时,要在县有线电视台定期播报蔬菜、肉、禽、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信息。有关部门要统一口径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价格法规政策和政府在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储备,稳定价格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成效,要及时将当前市场供应充裕、政府有条件、有能力保持市场基本稳定的信息传递给群众,正确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安定人心。要严肃新闻宣传纪律,不报道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涨价信息,坚决查处和打击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和个案炒作行为。电视台对商务、物价等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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