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2009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9〕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抚顺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2009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抚社险专〔2009〕1号)精神,加强我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实行省级养老保险统筹前,达到“应参尽参、应缴尽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本乡镇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出本乡镇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标。
二、各相关部门按照《新宾满族自治县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新委发〔2008〕7号)要求,认真落实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16项具体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关。县绩效考核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联动情况定期进行督察和检查,把各职能部门执行联动制约措施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继续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宣传活动,对不支持、不配合扩面征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或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四、要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强制征缴。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地税局、社保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把扩大我县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征缴率做为重点进行执法检查,对“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的单位,依法强制征缴。对瞒报、少报缴费工资总额,欠缴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要通过各种途径予以追缴,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县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通报各乡镇扩面征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社保局、地税局要将每月各乡镇完成扩面征缴工作目标情况,于每月15日前,报县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lar_541591